2023年四川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四川省发布2023中级会计报名简章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10日12:00。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相关要求,现将四川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具体条件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三)其他事项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二、报名相关事项(一)报名及缴费时间1、初级、高级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时间截止到2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时间截止到2月28日18:00。2.中级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时间截止到7月10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时间截止到7月10日18:00。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二)报名网站及方式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三)报名原则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四)报名程序1.登录报名。(1)初级资格考生直接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未注册的需先注册)。(2)中级、高级资格考生需首先在“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后再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未注册的需先注册)。2.填报信息。登录网站后,按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五)资格审核1.初级资格实行告知承诺制。2.中级、高级资格通过四川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会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关联审核。报名资料审核存疑的报名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地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六)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三、考试相关事项(一)考试方式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二)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行,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至11日举行,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于5月13日举行,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具体安排如下: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2日前在“四川会计服务”网上公告初级、高级准考证打印日期;2023年8月15日前在“四川会计服务”网上公告中级准考证打印日期。(五)考试地点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六)成绩公布2023年6月16日前、6月30日前、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四川会计服务”网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四、收费标准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每科共计收取56元。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每科共计收取65元。五、其他事项(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考生报名,严格审核报名条件,确保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天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kj.scsczt.cn/showdetails?ID=4768C101-B1FF-48D2-9CA0-DE808AAC3729&mc=tzgg

2023年海南初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级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5.具备博士学位。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18:00-20:005月13日高级会计实务(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海口、三亚考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只设海口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8:00。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考生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2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七、资格审核八、其他考务日程安排(三)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全省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完成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

2023海南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级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5.具备博士学位。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财务管理 18:00-20:00 5月13日 高级会计实务(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海口、三亚考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只设海口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8:00。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考生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2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七、资格审核八、其他考务日程安排(三)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全省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完成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

2023年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初 级信息采集起止时(含采集审核未通过)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24:00信息变更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7日17:00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信息采集起止时间(含采集审核未通过)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24:00信息变更起止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9:00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2:00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00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级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5月13日至17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9月9日至11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高级5月13日8:30-12:00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 初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3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7日17: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间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6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10日9: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10:00 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银行从业人员资格

2020-07-25

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个人报名须知 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举行,本次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和考试公众号对外发布,请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报名人员正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报名人员均须确认并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所填信息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当次考试资格和所有成绩。 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二、报名时间5月28日9:00至8月28日17:00三、报名程序(一)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应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登陆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二)填写报名人员信息1.首次报名人员。先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使用手机扫码关注公众号,绑定注册时生成的账号,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逐项按要求如实填选。2.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使用手机扫码关注公众号,绑定过往注册的账号,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逐项按要求如实填选。报名时均须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请提前准备照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三)报名缴费1.考试费标准:每科次人民币80元2.支付方式: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支付,可用一网通(网银)和易宝支付(微信方式)。3.支付时间:5月28日9:00至8月28日17: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4.考试费发票:资格考试报名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名人员在当次考试结束后,可通过电子发票系统直接申请并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只可在本年度内申请,跨年度将无法申请。原集体报名发票申请方式不变。(四)报名完成1.缴费完成视为报名完成,报名人员可在考试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2.已缴费并被确认报名有效的报名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8月28日17:00前在线进行退考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考。退款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退回。四、免考申请(一)免考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二)免考申请1.申请时间:5月28日9:00至8月28日17:00。2.免考申请:申请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考申请”页面,将清晰可辨的免考材料上传。(三)免考资格审核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一)考试科目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二)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查询。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考试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大纲范围,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三)辅导教材《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该教材初、中级适用。《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个人理财》(初级)。《银行业专业实务》—风险管理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风险管理》。该教材初、中级适用。《银行业专业实务》—银行管理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银行管理》(初级)。《银行业专业实务》—公司信贷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公司信贷》。该教材初、中级适用。《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贷款辅导教材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个人贷款》。该教材初、中级适用。上述辅导教材均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统编,教材在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国金融出版社网上书店、当当网、京东商城等网站同步发行。如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时长为120分钟。(二)考试时间10月24日 : 9:00-11: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风险管理科目13:00-15: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银行业专业实务》公司信贷科目 16:00-18:00《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科目10月25日 : 9:00-11:00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科目13:00-15: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银行管理科目16:00-18:00《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理财科目《银行业专业实务》个人贷款科目 (三)考试城市本次考试在全国共设考点城市234个,其中新增甘肃省临夏州1个考点城市,具体考点城市信息详见附件3或在报名考试系统中查询,请考生就近选择(初级、中级报考城市一致,原则上不允许跨省考试,省内可就近选择)。七、准考证、考试合格标准、资格证书(一)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9:00至10月25日18:00,报名人员凭报名时获取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页面(网 址:http://cj.ccbp.org.cn/apply/)自行打印准考证。(二)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报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三)资格证书申领1.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由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符合证书申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3.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领证考生资格。合格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监制,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获证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八、注意事项    (一)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场次时间重合,报考城市一致,请同时报考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的考生,注意阅读有关提示,谨慎选择,避免因考试时间重复而无法正常参考。(二)涉及多场次编排的科目,报名人员可自主选择考试日期,但不能选择上、下午考试场次,具体考试场次由系统随机编排。(三)为实现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考,报名人员应在目前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报名考试。如确有必要跨省报考,在报名过程中做出相应的选择后,请如实详细填写跨省报考理由及报考地,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跨省报考。选择跨省报考的报名人员名单将由我会统计整理后,在我会、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进行备案。(四)本次考试在234个城市开设考点,由于考试机数量限制,各考点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九、特别提示 (一)防范风险报名人员应从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问题咨询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如遇忘记登录账号及密码、无法缴费等技术性问题,可拨打上海技术中心客服热线:021-61651127或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咨询“在线客服”。十、其它本须知由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集体报名须知 为方便各会员单位组织员工集体参加2020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为各会员单位(含各会员单位总部和各分支机构)提供在线集体报名。集体报名有利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集中缴费、集体领取发票和及时掌握员工报名情况等。 一、申请集体报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含各分支机构)。 (二)集体缴费人数超过20人的,可在线申请集体报名。二、集体报名流程   (一)通知本系统员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但无需缴费)。(二) 各会员单位可于5月28日9:00至8月28日17:00登录http://cj.ccbp.org.cn/apply/ 填报相关信息注册申请集体报名账号,以往注册的集体报名账号不沿用,需重新注册。集体报名具备批量导入功能,在成功申请集体报名账号后可下载批量导入集体报名模板。   (三)报名人员自行完成注册报名后,将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上报单位,可通过在线集体报名系统中迁入功能逐一将已报名人员迁入集体账号中,亦可通过填报集体报名模板完成报名人员报名批量导入(集体报名操作方式详见报名网站提示)。     (四)集体在线报名的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集体缴费(详见网站说明)。   (五)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确认缴费后更新报名人员缴费状态,报名人员报名成功。 (六)集体报名账号下的报名人员如需退考,所缴考试费用将于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按照原集体缴费账户进行退款。(七)集体缴费发票将于11月下旬按照填报地址分批邮递。三、注意事项(一)参加集体缴费的报名人员不需进行个人缴费。(二)银行转账时请务必在附言栏或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集体报考账号,在付款单位栏准确填写付款单位全称,因填写信息不全无法对账将全部退款。(三)集体报名只接受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的集体缴费汇款,任何个人汇款一律退回。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张  淳电  话:010-66553358 传  真:010-68404856(转载)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020-07-02

2020年8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考区考试机位不能满足考试要求,原计划于7月11日至12日举办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推迟至8月8日至9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8月8日至9日  7月2日15时至7月15日15时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三、考试科目、范围及题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4个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 8月8日至9日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考试具体科目及场次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范围  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  参考《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详见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910/t20191009_140276.html)  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  “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  参考《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5)》  (详见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501/t20150109_115292.html)  “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参考《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5)》  (详见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512/t20151210_126750.html)  特别提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考试大纲及教材中涉及证券法有关内容以新修订版为准。  (三)考试形式及考试题型  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00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  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20题,考试时间为18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  (四)考试城市  考试地点: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信阳(37个城市)。  提示:根据国家关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在二级及以上地区暂不能组织考试。如果报名后考区出现此种情况,亦照此处理, 并为考生办理退款。  四、报名方式及费用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报名。  考试费为61元/科,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  五、缴、退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2日15时至7月15日15时  网上退费时间:2020年7月3日15时至7月15日15时  六、台湾同胞报考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的精神,为台湾同胞来大陆金融业就业提供便利,持有(包含曾于最近三年内持有)台湾证券执业证照的台湾合法居民,可按照规定的简化程序考试及执业。报名和考试需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大陆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和申请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http://www.sac.net.cn/tzgg/201806/t20180601_135526.html。  七、报名原则  (一)报名及缴、退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考生报名应按系统流程提示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日前可选择网上退考;当次考试同一科目退考两次的考生将无法再次报考当次考试的该科目考试。  (三)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退费,逾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考试费。退费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流程进行操作(详见报名系统)。费用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退考产生的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退费周期约为7至14个工作日。  八、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在考试日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九、考试纪律要求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其中内地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可持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籍考生持护照(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所填证件保持一致)。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如不一致须于考试日前2天拨打客服电话(010-66575797)说明情况,并获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须按照监考老师要求依次就座。  (三)考试时手机应关闭,桌面只允许放置准考证、身份证件、演算笔、橡皮及草稿纸,随身物品须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请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以防丢失。  (四)纸质准考证和草稿纸不得带离考场,否则将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十、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打印),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长年有效。考生对考试成绩、合格证照片有异议的,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超出时间范围将不予受理。  十一、考试违纪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发生违纪行为的,协会将根据情节给予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禁考一至两年的处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执业注册人员严重违纪的,协会还将给予注销其执业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的自律处分;考场纪律、违纪处理和违纪申诉详见公告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http://www.sac.net.cn/cyry/kspt/kstz/201603/t20160311_127256.html)。  十二、特别提示  (一)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的唯一网址为协会官方网站(www.sac.net.cn),考生应避免登录其他网站进行上述操作,以免泄漏个人信息。  (二)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不出版考试辅导材料,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培训及出版相关辅导材料。个别网站和培训机构谎称可提供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考场采用专业设备对考试进行全程监测,对利用通讯设备、专用作弊工具等非法传输试题、答案的违法违纪行为,协会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将向公安机关反映。  (四)对于试卷作答高度雷同、经他人举报有作弊行为或存在其他作弊嫌疑的,事后一经查实,协会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协会已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立违纪考生信息交互机制,对失信考生实施联合惩戒,在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被禁考的考生,禁考期内也将无法报名参加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各项考试。  (六)考生发现以提供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名义行骗,向考生售卖无线接听设备和专用作弊工具非法为考生提供试题和答案等问题的确切线索,可向协会或公安机关举报。考试过程中,发现其他考生有拍题、作弊等行为,可向监考老师或协会举报。  十三、防疫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需出示未见异常健康码,如健康码提示异常,监考老师有权拒绝考生入场。除现场取像外,考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期间,考点将提供有效安全间隔距离的座位,同时各考点会安排专人在考试间歇期对考场进行消毒。  (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有关要求,协会已经向会员单位发布通知,延长了“一般证券业务”类别从业人员的登记时限,支持机构在招聘人员时实行“后补考试”的临时性应对机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在二级及以上地区的考生请耐心等待,勿跨省报名参加考试,应急响应级别降低后,协会将尽快推出考试,满足考试需求。  十四、其他事项  (一)原计划定于8月29日至30日举办的考试拟推迟到9月中旬举行,具体情况详见当次考试公告 。  (二)请考生登录协会网站查询考试常见问题及解答;亦可通过拨打服务电话010-66575797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2时、13时至18时)。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7月1日(转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20-07-25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自1993年起实行考试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一、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 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五)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三个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四、报名办法及告知承诺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五、成绩和证书管理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考试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信息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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